农村拆迁:3种情况不补偿,4种情况可拒拆
信息发布者:曾协良 2018-08-05 04:50:26 转载
近年来,随着农村城镇化建设的加快,政府征地和土地治理等项目越来越多,因此涉及的拆迁也会有越来越多。提到拆迁,农民最关心的莫过于补偿了。说到补偿,农民朋友一定要清楚:并不是逢拆必有补,很多拆迁是没有补偿的。另外,拆迁必须满足一定条件才能进行,不然,拆迁户可以拒拆。
拆迁不予补偿的3种情况:
1、建造在耕地上的房屋和其他建筑物
国家规定,在没有经过有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,耕地上不允许建房或进行其他建筑,否则属于违法建筑。违法建造在耕地上的房屋等,在征地拆迁时不予补偿。
2、在违规占用的宅基地上的建筑物
国家规定,农村宅基地实行“一户一宅”的管理办法,农民建房必须在村里批准划定的,属于自己的宅基地上。如果建在其他宅基地上,或非法占有其他宅基地进行建房,属于违法行为,拆迁时不予补偿。
3、地上附着物失去经济价值
对拆迁土地上的建筑物补偿,是按照建筑物的实际价值计算的,如果建筑物已经坍塌腐烂,土地废弃荒芜,地上附着物失去任何价值,因而不予补偿。
拆迁必须满足的4个条件
1、拆迁方必须出具政府批文
拆迁方必须有政府相关部门审批通过的征地文件,见不到此文件,农民可以拒拆,甚至免谈。
2、拆迁方必须提前告知被拆迁方
任何拆迁,都必须提前告知被拆迁户,告知拆迁的用途和意义,拆迁补偿的范围和补偿方式,征得被拆迁户的同意,否则可拒迁。
3、拆迁方必须明确补偿标准
拆迁方必须向拆迁户说明拆迁补偿标准和计算方法,征得拆迁户同意,签订合同,拆迁户不同意的不可强制拆迁。
4、被拆迁户必须得到妥善安置
国家规定,拆迁必须先安置后拆迁,如果没有对被拆迁户进行合理安置,就要求拆迁,给被拆迁户造成生活上的困难,农民朋友有权拒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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